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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检察院督导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工作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督导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工作
2019-03-27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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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7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督导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工作

 3月13日,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学华,民行处处长陈志燕、吴忠市河长办副主任马少君等一行走进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督导检查“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盐池县河长办副主任李薛锋、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德及民行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刘德副检察长从问题清单梳理情况、案件线索排查及办理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向督导组作了汇报。县河长办副主任李薛锋具体汇报了盐池县域内河湖基本状况、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和今后的工作目标及措施。

 督导组认真听取汇报后,对我院专项行动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我院专项行动工作认识明确、职责明确、措施明确、方向明确、效果明显,特别是对一河一河长一河一检察官创新机制予以高度认可,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五个的具体要求:

 

       一是认识再提高。清四乱、保护母亲河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积极整合监督资源、打击力量,形成全面参与的工作新格局;二是宣传再加强。要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三是问题再梳理。持续加大线索摸排和整改力度,对摸排的线索进行认真分析,用工作的实效回应百姓关注;四是联系再紧密。要加强与河长办的沟通联系,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专项工作;五是工作措施再细化。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提高工作质量。





 会后,督导组一行与县检察院干警、县河长办工作人员一同到专项行动排查出的问题所在地进行了实地查看。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事关人民福祉。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在下一阶段的专项行动中,继续发挥好检察职能,用好公益诉讼手段,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理清思路,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共同解决河湖流域环境资源保护问题,用法治的力量保卫黄河流域的净水蓝天,打好新时代的黄河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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